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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广杰律师 邹广杰律师,上海靖予霖(沈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辽宁省首批刑事法律专业律师,沈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曾获“辽宁省优秀律师”、“和平区优秀青年律师”称号。专办刑事案件,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案情中寻找到对委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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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邹广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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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被指控涉案金额870余万元的假冒注册商标案,为第一被告人成功争取适用缓刑案

沈阳专业刑事律师成功案例之缓刑案例

涉案金额870余万元的假冒注册商标案,

为第一被告人成功争取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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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辩护律师:邹广杰律师

【案情简述】

2015年X月,辽宁省T县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甲某(本案当事人)伙同他人在某地租赁加油站,在未取得xxxx公司授权、委托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以xxxx名义对外销售从某油库采购的油品,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870余万元,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

【关键词】 假冒注册商标罪   情节特别严重   自首   缓刑

【辩护过程

邹广杰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甲某的亲属的委托,为甲某辩护。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对甲某提出的法律问题认真详尽的讲解。本案指控涉案金额870余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量刑标准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件起诉到T县检察院后,承办律师查阅案件卷宗并核实有关情况后,经过对本案案情研究和综合分析,并与当事人家属的沟通,把本案的辩护思路定格为从轻辩护决定争取缓刑。庭审中承办律师提出,甲某有自首的情节。本案涉及侵权油品的注册商标品牌单一,销售渠道仅涉及零售环节,且实施犯罪行为过程期间相对短暂的,在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整改后,被告人就立即决定停止了商标侵权行为,其社会危害性降低。被告人愿意缴纳罚金。建议适用缓刑。

辩护效果

2015年X月,T县法院对本案宣判,判决对承办律师提出的自首等辩护意见予以采纳,第一被告人甲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4年,本案其他被告人也均适用了缓刑。


【律师介绍】

邹广杰律师辽宁省首批刑事法律专业律师,辽宁威旺律师事务所2016年被辽宁省司法厅评选为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18年被沈阳市司法局评选为沈阳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曾“和平区优秀青年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称号。拥有十多年刑事辩护经验,专办刑事案件,对辩护工作高度投入,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案情中寻找到对委托人最为有利的辩护方案。撰写的刑事辩护实务文章《咬定青山不放松—谈谈有效刑事辩护中的“死角”》,曾在2019年《沈阳律师》上发表。多年来无罪辩护成功的刑事案件20余包括法院判决宣告无罪、再审改判无罪;检察院不起诉;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解除取保、案或终止侦查

其中,2017年—海城市人民法院宣判无罪的一起历经两次无罪判决的故意伤害案,该无罪案例入选了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2017年度(第三届)十大无罪辩护经典候选案例。2018年—涉嫌盗窃罪被判十年,入狱七年后再审撤销原判宣告盗窃罪无罪,该案历经了七年之久的伸冤之难与牢狱之苦,当事人终于等来正义的判决,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撤销原判宣告盗窃罪无罪,当事人依法获释。

另,近年来中央大力强调改善营商环境,加大对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在这一大背景下2019年、2020年两起为民营企业家有效化解了刑事风险的无罪案件,具有典型的意义。2019年—辽宁某市司法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不起诉案件,本案是一起因定制产品引发的纠纷,江苏某市民营企业家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羁押7个月,最终被检察机关纠正,以证据不足不起诉,无罪释放。2020年—辽宁某市因投资合作引发民营企业家涉嫌职务侵占案,公安机关终以无犯罪事实,撤销案件。

邹广杰律师其余所办案件中,不乏死刑改判死缓、重刑改轻刑以及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等有效辩护案例。多年来承办10余起公安部督办的毒品犯罪目标案件,承办多起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等成立专案组督办的刑事案件。如:非法拘禁致人死亡专案(缓刑);音乐学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判前取保,刑期实报实销);沈阳棋盘山放火专案(不起诉无罪释放);锦州某县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专案(缓刑);内蒙古自治区某市“扫黑除恶”专案(审判阶段恶势力犯罪集团及首要分子的指控摘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新疆吐鲁番市首例涉黑案(为第一被告人辩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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