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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广杰律师 邹广杰律师,上海靖予霖(沈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辽宁省首批刑事法律专业律师,沈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曾获“辽宁省优秀律师”、“和平区优秀青年律师”称号。专办刑事案件,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案情中寻找到对委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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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邹广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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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侵占罪的认定与处罚

  什么是侵占罪?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构成侵占罪的特征有哪些?侵占罪的处罚是什么?下面由律师为您详细介绍侵占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其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二、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1、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2、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

  3、是他人的埋藏物。

  三、构成侵占罪的特征有哪些?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四、侵占罪的处罚是什么?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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