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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广杰律师 邹广杰律师,上海靖予霖(沈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辽宁省首批刑事法律专业律师,沈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曾获“辽宁省优秀律师”、“和平区优秀青年律师”称号。专办刑事案件,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案情中寻找到对委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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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邹广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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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虚假广告购买药品,该如何维权?

  摘要:在小县城,有关药物的广告随处可见,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虚假广告。那么,如果购买药物后发现纯属虚假广告,甚至造成了人身伤害了,购买物品的消费者可以怎样维权呢?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到有关部门投诉。

  首先,发布虚假药物广告是违法的行为,消费者在发现购买的物品属于虚假广告的,可以要求赔偿三倍的药品价格,如果药品不足500百元的,那赔偿的金额为500元。消费者可以先找虚假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消费者不能确定具体赔偿主体,可以先到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处理。

  其次,药物的虚假广告涉嫌犯罪,通常给购买的消费者带来的是经济上的损失,如果药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服用后导致消费者伤残或者有以下情况的,涉嫌虚假广告罪,购买药物的消费者可以报警处理。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给单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给多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名义,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后,因虚假广告购买药品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到有关部门投诉,如服用药品后致伤致残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涉嫌虚假广告罪,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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