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沈阳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咨询热线: 15524352008

律师介绍

邹广杰律师 邹广杰律师,上海靖予霖(沈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辽宁省首批刑事法律专业律师,沈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曾获“辽宁省优秀律师”、“和平区优秀青年律师”称号。专办刑事案件,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案情中寻找到对委托...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邹广杰律师

手机号码:15524352008

邮箱地址:syxsls@163.com

执业证号:12101200510685256

执业律所:上海靖予霖(沈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44号红梅文创园11号楼4层

死刑辩护

犯罪时怀孕可以判死刑吗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我们知道法律对于某一些特定的人群是有一定的照顾的,比如说未满18周岁或者是说怀孕了的妇女。接下来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犯罪时怀孕可以判死刑吗?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犯罪时怀孕可以判死刑吗

  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1、孕妇在审判时仍处于妊娠状态,则不能判处死刑,包括死缓。

  审判时,应该从其被羁押时开始算,而不是仅从开庭审理之后算。

  审判期间即使孕妇流产,也不得判处死刑。

  2、孕妇在审判时以不处于妊娠状态,那么按照刑法232条定罪量刑,不适用49条。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死刑特点

  惩罚性: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

  威慑性: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

  安抚性:安抚受害者遗族。

  针对性:现代的死刑一般针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

  维护性: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人类伦理道德底限等。

  残酷性: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

  阶级性: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三、死刑积极作用

  死刑,依据法律相关规定,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是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

  死刑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处决,在严惩犯罪者、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安抚受害者遗族、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人类伦理道德底限等方面,拥有特殊作用,其效果也非常显著。在各类阶级(或私有制)社会,作为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它必然将像法庭、监狱、警察等国家机器一样,拥有长期存在的合理性。

  适用死刑的罪名(不同国家以其具体规定为准):谋杀、叛国、严重的故意伤害、强奸、暴力抢劫、劫持、绑架、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极其严重的各类普通刑事犯罪、数额巨大的贪污受贿等。

  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并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