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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广杰律师 邹广杰律师,上海靖予霖(沈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辽宁省首批刑事法律专业律师,沈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曾获“辽宁省优秀律师”、“和平区优秀青年律师”称号。专办刑事案件,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案情中寻找到对委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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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

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有多大

  有期徒刑是实践中比较常用的刑罚措施之一,分为长期徒刑、中期徒刑、短期徒刑三种,量刑幅度非常大,最短三年,最长十五年,数罪并罚的有期徒刑刑期在二十年以内。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有多大

  一、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二、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三、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二、我国有期徒刑最高是多少年

  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刑法第45条规定,除本法第50条、第69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一,根据刑法第50条及刑法修正案(八)第4条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第二,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69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此外,根据刑法第71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以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为基础来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可能超过15年,甚至达到25年。

  有期徒刑的刑期,刑法规定从判处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所谓“判决执行之日”,是指人民法院签发执行通知书之日。

  以上就是小编分享的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有多大的内容。从上文可知,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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