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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广杰律师 邹广杰律师,上海靖予霖(沈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辽宁省首批刑事法律专业律师,沈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曾获“辽宁省优秀律师”、“和平区优秀青年律师”称号。专办刑事案件,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案情中寻找到对委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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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邹广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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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犯罪

扒窃他人财物算盗窃吗

  扒窃他人财物算盗窃吗?扒窃行为实际是盗窃的一种,具体是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叫扒窃。那么扒窃的行为具体怎么认定?扒窃怎么处罚呢?

  认定扒窃从两个特征着手

  地点特征:扒窃行为必须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公共场所之中。

  对象特征:行为人在公共场合实施“扒窃”行为时,扒窃对象是动产,获取的应当是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不仅包括被害人放置在身上的财物,如在交通工具上随身携带的包裹、行李中的财物等,而且包括放置在自己身边,随时可以控制的财物,如放在座位旁边触手可及的手机、钱包等。例如,被害人将旅行包放于行李架上,行为人趁其不备拿走,不应认定为扒窃。这类案件在实践中发生较多。

  我国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盗窃罪成立的必要条件包括窃取财物的手段必须是秘密的,然而对于“扒窃”行为,其窃取手段并非全部是秘密进行的。“扒窃”行为的发生都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或者公共场所中,在这些地点,人群都比较密集,行为人进行扒窃时往往都在大众眼下,相对于被害人以外的其他人来说一般没有任何秘密性可言。

  同时,相对于丢失财物的被害人而言,有时也不具有秘密性。现在“扒窃”现象一般不是一个人所为,呈现出惯窃、结伙扒窃特点,甚至多使用小刀、匕首等工具进行辅助的特点,例如在早市拿镊子夹取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应当认定为扒窃。

  多次盗窃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相关规定,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扒窃多少钱以盗窃罪论处

  上述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下的,为“数额巨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扒窃怎么处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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